河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医学院  2022-03-27  浏览量:

 

河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

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院今年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参加复试学员具体名单请关注河南中医药大学研工部、研究生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不含加分考生)https://yjs.hactcm.edu.cn/content-5973.html

三、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医学院负责本院部的复试、拟录取工作。

2、成立医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医学院各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对本院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组  长:李根林

副组长:孙俊波  李  丹

成  员:游言文  王红伟  高爱社  张小莉  徐学琴

杨丽萍  李寒冰  李  伟  李晓娟

3、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负责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全程的监督工作。

组  长:高剑峰

副组长:闫国立

成  员:张慧鹏  王  坦  荣文慧

4、各学科专业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一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要求本学科研究生导师应为测试小组成员,也可适当吸收部分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配备两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其中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另一名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后台软件操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回答情况记录要交研究生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安排一名督察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在线面试。专业综合测试由各学科专业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测试等应有详细记录,最后由测试小组组长签字。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在线面试系统自动将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科专业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6、严格落实试题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试题安全,考场秩序井然。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7、复试时间:2022330日下午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及网络调试

1、参加复试考生应在326日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均为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证件名,文件可为jpgpdf等格式),所有材料请压缩后发至邮箱yxyyjszs2022@163.com,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 http://www.chsi.com.cn/

xlcx/bgcx.jsp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所报考院部研究生科;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手签个人信息)扫描件(照片)。

4)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扫描件(照片);

5)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326-327日进行网络调试。

五、复试内容、成绩评定及录取

1、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分为专业课测试(原专业课笔试内容)、英语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2、专业课测试、英语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医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远程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于复试前两天以书面形式报至医学院审核。专业课测试原则上由学科复试小组命题,题目数量不少于30道,题目类型为开放性、综合性主观题,难易程度相近。题目内容为原专业课笔试的课程相关内容,测试方式为考生随机抽取考题后口答,同一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抽取题目数量应保持一致,且不少于3道,并提前告知考生。英语测试、面试均由各专业复试组根据专业特点具体安排。每位学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3、复试结束后划定“专业课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拟录取资格。

4、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老师、导师与考生网上交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6、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予以录取。

7、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专业课测试占20%,外语成绩占5%,面试成绩占15%

具体计算办法:(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8、综合测试结束后,由各专业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应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各学科专业将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表进行汇总报院部留存,保证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9、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进行公示。学院组织各专业开展拟录取工作,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确定1:1拟录取名单,由本院部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0、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427前院部集中收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1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12、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2级研究生新生实际入学日期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可在学校指定的医院或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单原件扫描件须在复试完一周内发送至指定邮箱yxyyjszs2022@163.com(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体检单,文件可为jpgpdf格式),原件于开学报到后提交。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院部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医学院:0371-65934070 邮箱:yxyyjszs2022@163.com 研究生院:0371-65998824 邮箱:hzyyjsyzb@163.com;校纪委:0371-65575590 邮箱:jwhnzyxy@163.com

八、其它

1、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行为。

2、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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