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医学院  2026-03-26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6〕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招生复试工作,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医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50%。

二、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到医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出具身份证、准考证

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学位证书要求见各院部通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考生需3月27日前“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扫描件(网址:https://yzbm.hactcm.edu.cn:8443)。在招生项目栏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证件号码)登录,在复试信息确认栏中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确认无误提交材料如下(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审查表,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所报考院部研究生科;

3.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水平证明,出具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本科学习及相关学习成绩单等。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点;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教学实验楼A447

三、组织管理

1.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医学院负责本院部的复试、拟录取工作。

2.成立医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医学院各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对本院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组 长:    高剑峰

副组长:李寒冰 孙俊波

成 员:闫国立               

高爱社 杨联河  王瑾瑾  李晓娟 

3.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负责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全程的监督工作。

组 长:高剑峰

副组长:孙俊波

成 员:王              

4.各学科专业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一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要求本学科研究生导师应为测试小组成员,也可适当吸收部分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配备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回答情况记录要交研究生工作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安排一名督察小组成员全程参与面试。专业综合测试由各学科专业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测试等应有详细记录,最后由测试小组组长签字。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面试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科专业妥善保管不少于5年。

6.严格落实试题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试题安全,考场秩序井然。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复试工作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流程

1.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和面试四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由各院(部)组织安排考试,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由面试小组负责命题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英语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

5.考生最终成绩以100分计,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6.医学院复试时间:2026327日上午专业课笔试;327日下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二)录取

1.医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并进行公示。按招生计划名额,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办理,加分项目不累计。

3.考生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本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与非定向)。

)相关说明

1.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2.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4月30日前院部集中收齐交我校研究生,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签《诚信复试承诺书》。

五、体检

被拟录取的考生参加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医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院部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医学院、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

医学院0371-63229212  邮箱:hzyxyyjs@163.com

研究生院:0371-65998824 邮箱:hzyjsyzb@163.com;

七、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医学院所有。



河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   

2026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