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 2021-06-30 浏览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电教〔2021〕199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参加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促进我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
二、比赛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1.参赛人员范围。全校各有关单位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2.比赛项目。本届“交流活动”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参赛项目。我校为高等教育组,参赛项目是: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3.奖项设置。各项目参赛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格式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所有参赛作品由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通过“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评选活动网站(http://www.hner.cn)”统一网上报送。
1.报送形式:以各院部为单位,将教师参赛作品拷贝到一个优盘上报送,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
2.《作品登记表》:每件作品须按要求填报《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1份,作品登记表需作者本人亲笔签名。课件、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 3 人, 每位参加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
3.《作品汇总表》:由各院部填写(见附件3)。汇总表内容需与《作品登记表》完全一致,且信息完整。
四、报送要求
1.报送名额。限额报送,详见院部报送名额分配表(附件4)。 所有参加活动者须从归属学科进行申报,由学科所属院部负责材料的审核、汇总及报送。
2.报送时间、地点和要求
各院部请于2021年7月12日之前将参赛作品优盘、《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大楼B1N708房间)。
3.联系人:闫秀娟;电话:65575596。
五、其他事项
1.各院部、教师请自留作品原件,参加活动作品一律不退。
2.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hner.cn)是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资源共享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该网站平台所设立的“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评选活动网站(http://hd.hner.cn)”是本次活动的信息发布窗口和作品上传途径。可在评选活动网站查阅和下载相关资料。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