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女职工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医学院  2022-01-11  浏览量:



关于推荐参评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女职工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根据《关于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财务先进单位、工会财务先进个人、女职工先进集体、女职工先进个人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1〕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不断激发女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我校女工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女职工先进集体、女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女职工先进集体2个,女职工先进个人2名。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女职工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各基层工会。评选条件为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且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工会。

(二)女职工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中直接从事一线工作的女职工,推选时要适当向一线倾斜。评选条件为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三)近3年内已获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女职工先进个人的不再参选。

三、评选程序

1、各基层工会女工委组织评选、推荐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女职工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见附件)。

2、召开学校工会女工委会议,校工会委员会审核确定,最终评先结果推荐上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评选工作特别是先进典型的宣传,不断激发基层女工组织活力,让女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三)评选工作要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向基层工会干部倾斜,处级及以上干部不作为女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

(四)推荐表由各基层工会加盖公章,表格见附件。

(五)请各基层工会于2022年1月13日前将《女职工先进集体、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校工会女工委,电子版微信发送校工会吴晓萍老师。

校工会联系人:吴晓萍

电话:13903868838

地址:校工会BN800


附件: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从略)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从略)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女工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